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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9-0005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9-04-17
责任部门:教育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9-04-17
名 称:关于公布首批“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的通知

关于公布首批“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关于开展银川市首届研学旅行课程设计征集评选的通知》(银教办发〔2018〕316号)安排,由市教育局向全社会征集银川市首届研学旅行课程设计,通过初选、答辩、研磨等程序,现将《“少年力量——母亲河上的强军梦”一日研学旅行课程》等17个研学课程公布,并纳入首批“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见附件)。现就银川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学旅行活动是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平台,是今后银川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力推进;要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结合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精神,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安排具体课时,原则上每学期至少1次。研学活动优先选择“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课程或在银川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开展研学活动。学校组织研学旅行要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活动前填写申报单,活动后填写反馈单(有关文本存档)。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学校每学期上报1次有关活动信息(文字图片等)。

2.银川市中小学的研学旅行活动要秉承课程化、规范化的原则。组织研学旅行活动的单位(景区、营地、旅行社等),要参照“银川市研学旅行课程设计简案”,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设计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不同类型的研学课程体系。所有研学课程必需向市教育局审核备案,无课程、不规范的研学活动任何单位及学校都不得组织开展。

3.为保护“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的知识产权,未经课程所有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课程可采取独立、委托、联合等方式开展。

4.“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课程应秉承公益性原则,完善安全措施,确保研学高效有序进行。各地各校及活动组织方,应充分利用媒体主动开展宣传。

5.“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建立、简案设计、反馈单及与银川市品牌活动“日行一善”相结合,是银川市加强德育工作、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创新性举措。银川市教育局将对“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采取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不定期开展检查,对课程实效性不强、活动组织不到位、社会反映不良、出现安全事故的课程予以清退。“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评选将每两年组织一次。

附件:

  1. 首批“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名单、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研学基地名单(银教发〔2019〕9号文件)

  2. 首批“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库”

  3. 银川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申报单、反馈单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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