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3/2019-0026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9-07-01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9-07-01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调动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夯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基础,根据《银川市深化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任务分工方案》(银民创建领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青少年努力成为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党工委领导下,统筹、指挥、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组 长:王亚斌  市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潘庆举  市教育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王  琰  市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刘胜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少云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建辉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思想意识教育。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干部教育全过程和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持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活动,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的知晓率达到100%。组织局机关、学校幼儿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教育广大干部、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

牵头领导:王 琰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机关党建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强化校园阵地建设。

一要强化课堂阵地建设。学校是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教学是民族团结教育的主渠道,以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语文课、历史课等为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广大师生心中。二要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微信、微博等载体作用,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浓厚氛围;三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全市各级中小学课程体系,开展好银川市第十一届中华经典诵读比赛、银川市第二届“兰亭杯”书法大赛、银川市第四届校园课本剧比赛、“戏曲进校园”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自觉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牵头领导:王少云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教育二科、办公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一是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及时解决各族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具体问题;二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过程,以重要节日、时间节点为抓手,如:清明开展“清明祭英烈”、五四开展“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六一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教育活动,十一开展“向国旗敬礼”等,强化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各民族青少年学党史国史、知党恩、跟党走;以民族团结月为契机,开展手抄报比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主题班队会等,引导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自觉树立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三是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要以“民族团结示范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等评选为抓手,力争2022年各级各类学校均达到民族团结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质量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要将维护民族团结纳入“最美银川人”“最美凤城少年”“新时代好少年”等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内容,作为培育和选树各类模范、先进典型的先决条件,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背后的故事,通过主题班队会开展榜样学习活动。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论述、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基本理论、《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次法治学习活动,引导师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践行者。

牵头领导:王 琰  王少云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监察室、教育二科、党建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四)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将“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融入创建全过程,把创建工作与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丰富和发展“创建+智慧政务”“创建+精准扶贫”“创建+民族文化”等创建模式,坚持和完善在政务服务、义务教育等各个方面为民族群众提供均等化服务。把创建工作和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深化“首都带首府·首府带县乡”教育惠民模式,大力提升教育等各民族群众关心的民生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牵头领导:刘胜林  张建辉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教育一科、办公室、财务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五)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着眼提升“三支队伍”综合素质,重视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及善做民族工作的各族干部,着力创建一支讲政治、善学习、懂政策、会服务、促和谐、敢担当、有作为的新时代干部队伍。组织学校参加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训班,保障各校至少有1名教师参加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训,为各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指明方向、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各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邀请专家进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教职工树立尊重、包容、团结、和谐的理念,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员和促进者。

牵头领导:王 琰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人事科、教育二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提高认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具体协调、指导基层工作落实。要加强统筹,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融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工作经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做出积极贡献。

(三)确保活动实效。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要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特点,紧密结合师生的思想实际,注重贴近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落到基层、不搞一刀切。及时将工作动态及工作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上报至市教育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