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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9-0027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9-06-24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9-06-24
名 称: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含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银川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加强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为目标,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力度,进一步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各类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刑事案件和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校园周边交通、治安、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意识、防范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加强校园内部防范

1.加强校园“三防”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按标准配备人防、物防、技防等基础设施,配足配强校园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配齐物防器材,安装更新技防设备。要着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教师和家长志愿者护校队,切实增强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力量,有效维护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秩序。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2.扎实开展“五个”治理。开展防溺水专项治理,加强预防教育,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治理,对学校实验室管理及危化品购买、使用、储存进行集中重点排查,并形成“一校一档”的工作台账。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周密排查隐患,系统开展治理,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各学校要结合青少年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正确处理同学间的矛盾,严防学生校内、校外斗殴或欺凌事件发生。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要深入开展文明乘车、文明出行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等规定。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1.加强校园周边治安防控。严格落实学生考勤制度,凡学生中途请假离校的,学校必须与其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动态,学生未落实请假手续未到校的,要第一时间通知其家长,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和问题排查,各校(园)护校队要主动在课间、放学后等重要时段开展校园内外巡查检查,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校园周边巡查力度,切实提高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整治学校周边治安乱点,做好学校及周边特殊人员及易肇祸精神病人的监管,预防和减少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清理学校周边“黑车”非法营运问题,做好学生接送车辆监管工作,消除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2.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进行集中治理,各学校护校队要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无证流动摊贩要第一时间向辖区综合执法部门和主管教育部门汇报,各级教育部门要及时向综合执法部门移送相关信息,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没有安全保障的食品流入校园;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和各类“小饭桌”经营行为,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提高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能力,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教育局、卫健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教育局、卫健局,各级各类学校

3.加强校园周边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集中治理。依法整治和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KTV、娱乐场所、书刊点、成人用品店,对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和非法音像制品,努力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4.加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巩固前期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要针对当前部分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由明转暗”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对转入居民楼内开展违法办学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要在各小区张贴违法办学监督倡议书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民众共同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违法办学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社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坚持把校园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落实措施,将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党和人民最放心的地方,不断提升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学校、幼儿园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校园安全工作规律及各时段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种隐患,妥善调处影响校园稳定的涉校矛盾纠纷。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阶段性工作信息以简报形式报市教育局,确保校园安全信息报送及时,上下沟通联系渠道畅通。年终总结于12月20前报市教育局。




                                    银川市教育局

                                   2019年0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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