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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9-0035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9-10-18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9-10-18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开展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开展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各直属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按照《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 教育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安排,10月14日至1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了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联合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各县(市)区能够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 教育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中旬,进一步开展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保障师生食品安全为中心,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着力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切实让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得到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学校自查整改(10月26日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对照《银川市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表》中所明确的34条自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限期进行整改,针对食堂承包者拒不整改的问题可作为案件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普查(11月4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开展一次全面普查,按照《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 教育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对照《宁夏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台账的通知》所明确的具体内容逐校(园)进行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总结,于10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

(三)市级督查(11月8日前)。市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于11月10日前,结合校园安全管理专项督查工作,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普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将采取对县(市)区所属学校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四)总结提高(11月10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幼儿园)自查、县级普查及市级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银川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银川市联合行动工作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来抓,要认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切实形成工作全力,做到全员参与、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统筹部署推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认真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要摸清问题底数,查准治实问题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升专项整治效果。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学校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时梳理并向主管教育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时完成普查工作,及时形成工作总结并报市教育局。


附件:银川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教育督导室

                                                 2019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存在问题

一、自查情况

1

学校食堂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

查出问题(  )个,

已整改(  )个,

尚未整改(  )个。

未整改原因:

二、专项检查

2

辖区监管人员开展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情况

查出问题( )个,

已整改( )个,

尚未整改(  )个。

未整改原因:

、许可管理

3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是


、信息公示

4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是 □否


5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是 □否


6

扫二维码是否能够看到量化等级标识。

□是 □否


、制度管理

*7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 □否


*8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是 □否


、人员管理

*9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全,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 □否


*10

抽查3至5名从业人员查看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是 □否


11

秋季开学以后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是 □否


12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是 □否


、环境卫生

13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是 □否


14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是 □否


15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是 □否


16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是 □否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17

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特别是肉制品是否有“两证两章”,抽查最近原料采购的票据凭证,同时查看学校登录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相关信息录入情况

□是 □否


18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是 □否


19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是否落实“五专”要求。

□是 □否


、加工制作

过程

20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盛装器具是否在形状或颜色上进行区分,做到荤素分开。

□是 □否


21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是否做到荤素分开,面点间案板为不锈钢材质。

□是 □否


22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是 □否


23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不少于125克,不少于48小时。

□是 □否


24

有毒有害、清洗消毒用品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是 □否


、设施设备

及维护

25

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是 □否


26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是 □否


27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脚踏式垃圾桶

□是 □否


*28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能够满足实际需求,并保持清洁。

□是 □否


十一、餐饮具

清洗消毒

29

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是 □否


30

具有满足实际需求的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是 □否


*31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是 □否


十二、4D厨房建设情况

32

是否按照4D厨房标准建成4D厨房。

□是 □否


十三、明厨亮灶建设情况

33

是否按照要求建成了网络厨房,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各项信息录入是否及时。

□是 □否


十四、食品快检室运行情况

34

所配备的食品快检室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秋季开学以来共检(  )批次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学校食堂负责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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