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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9-0036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9-09-18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9-09-18
名 称:关于举办银川市第三十三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银川市第三十三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中小学、区属有关中小学及民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7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08〕73号)精神。以建设体育强国,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为前行目标,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根据银川市教育局2019年学校体育工作安排,定于2019年10月上旬,在贺兰山体育场举办银川市第三十三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各校积极准备,届时参加比赛。


附件:1.学校确认信息表

   2.各县(市)区丙组分配

   3.银川市中学生运动会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体育局

2019年09月18日


银川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2019年10月上旬

二、竞赛地点:银川市贺兰山体育场

三、主办单位: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体育旅游局

四、参加单位:两县三区教育局、灵武市教育局的有关中小学、局直各中小学、区属有关中小学及有关民办中小学学

五、参加办法

1.凡身体健康、学习努力、遵守纪律的在籍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重读生、补习生、借读生均不能参加比赛)。

2.竞赛分组:高中为甲组、初中为乙组、小学为丙组。

3.限报人数:每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每组可报16人(男、女各8人)

4.2019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采用网上报名,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上报参加学校确认信息表(附件一)。

5.请各单位登录网址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9月24日。用户名:ms3124,密码请各单位联系市教育局王黎明,电话6888709。

六、竞赛项目

男子甲、乙组(各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甲组栏高91.4厘米、栏间距9.14米、乙组栏高91.4厘米、栏间距8.7米)、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铅球(甲组5公斤、乙组4公斤)、三级跳远。

女子甲、乙组(各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甲组栏高76.2厘米、栏间距8.5米、乙组栏高76.2厘米、栏间距8米)、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铅球(甲组4公斤、乙组3公斤)、三级跳远。

丙组男子组(10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跳远、跳高、垒球。

丙组女子组(9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跳远、跳高、垒球。

七、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最新田径规则。

2.限报项目: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可兼报接力。

3.各竞赛项目根据人数决定赛次,每次均按成绩录取。

八、计分办法

1.各单项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若运动员只有六人,或不足六人者取前三名,按7、5、4、计分,只有三人取一名,按7分计分,三人以下不再比赛。

2.接力项目:按所取名次加倍得分。

3.破自治区纪录加10分,破市纪录加5分。

4.团体总分:各学校高中组和初中组各组总分不作总和,分别单独计分。各组总分高者名次列前,若遇计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单项中获第一名。

(1)团体:高中组、小学组奖励前六名、初中组奖励前八名。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道德风尚奖十四个。

(2)个人奖励前三名。

九、参赛资格

1.甲组为高中学生,年龄规定: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2.乙组为初中学生,年龄规定: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3.丙组为小学生,年龄规定: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参赛运动员须带身份证参赛,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5.甲组、乙组各县(市)区不设名额限制,丙组名额分配见(附件二)。

十、其它

1.各参赛学校务必于9月24日前,将网页报名单打印(含裁判员名单)加盖学校公章,送市教育局735办公室,各校报裁判2名。

2.各代表队在运动会期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3.参赛队员需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4.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5.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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