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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9-0056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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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
名 称: | 关于近期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位自评自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
三区教育局: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位自评自测整改工作的通知》(银创城指挥办发(2019)14号)安排,结合2019版测评体系要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特点,为确保教育系统切实完成创建整改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现就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位自评自测整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工作任务
按照测评体系标准(见附件),参照第三方测评的方式方法,对辖区内高校、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实地测评点位自行组织开展自评自测。
二、时间安排
自评自测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自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实行测评结果周报制。每周一上午9:00前,将上周自评自测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纸质拍照、电子版报市教育局(邮箱1497791105@qq.com)。
第二阶段: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实行测评结果月报制。每月20日前,将本月自评自测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市教育局。
自评自测赋分为百分制。测评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测评情况,行业点位测评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开展自评自测是加大文明城市整改创建自查自纠的重要手段。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自评自测工作为契机,倒排工期、从严自查、从实整改,要求2019年11月22日前所有实地测评点位必须达90分以上。
(二)压实责任,自评自测。本次自评自测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自评自测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安排专人、组建专班,在规定时限内对负责的实地测评点位进行全面自评自测,对于自评自测成绩在85分以下的点位或任务,要纳为整改重点,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各责任单位要以此次自评自测倒逼问题整改,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创城办协调解决。对于虚假整改、不到实地点位随意自评赋分、自评自测成绩良好但在中央文明办测评中失分较多等情况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将依规追责问责,同时作为创城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校外培训机构测评标准要求
银川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