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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9-0072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9-11-25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9-11-25
名 称: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全市中小学校园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自治区、银川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以上涉生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营造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管理漏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有力的基础保障,增强学校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全市学校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

密切协调当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加大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力度,维护校园周边良好治安秩序。加强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和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入校园;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期,保安员必须携带防卫器械在岗值勤;在校门口要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防范不法分子驾车冲撞校园案事件发生;加大校园安全巡逻检查力度,对重要敏感区域要逐点巡查,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夜间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加强对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对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开展清查收缴,防止发生学生欺凌、打架斗殴和人身伤害等问题。

(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督促校车服务公司、配备校车的学校对校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排查,严禁非专用校车运营小学生和学前幼儿、校车未经许可运营使用、驾驶人未经许可驾驶校车、校车无随车照管人员、校车带“病”上路等问题发生;加强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三段式”管理。充分考虑冰雪、大雾、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的影响,修订完善校车和校内通勤车辆行车预案,做好应对防范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校车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及非法运营车辆拉运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冬季强消防安全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学校供暖和用火用电增多、火灾隐患增多的特点,切实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做好学校火灾防控工作。严格按标准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加强水电气暖等设施的维护管理,使设施器材始终保持安全状态。加大火灾隐患巡查力度,对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要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定期检查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垃圾、私拉乱接电线和学生宿舍使用明火,不得在林区、农田和麦秸堆附近点火、野炊、燃放烟花炮竹。规范教职工电动车管理,严禁电动车在教学楼及附近充电。加强校园义务消防员队伍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学校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要从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的高度重视冬季取暖工作,严禁教室和学生宿舍使用燃煤火炉取暖,其他场所(含学生家中)必须使用燃煤火炉取暖的要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和家长安全提醒,做好安全措施,严防煤烟中毒事件发生。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加强对学校食堂、商店、生活饮用水及卫生状况的检查和监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食堂管理,对原材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监管,保证学生饮食安全;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证上岗、健康上岗和安全卫生操作;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通风消毒、传染病报告等制度,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五)加强冬季防溺水安全教育

现正值冬季,水面即将结冰,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切实加强冬季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和自救能力。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微信提醒或召开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管理,特别是上放学、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严防破冰溺水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非法入侵校园及学生欺凌治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专职保安及老师护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保安值勤及校园巡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修订完善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及学生欺凌应急预案,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预防性侵害为主题的专题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岁末年初,各级各类学校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冰雪、寒潮、大风、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领导批示、讲话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深入排查整治,及时消除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一要全面排查。对照有关标准要求,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方面进行逐项排查,特别是门卫、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礼堂)、体育馆、水电暖设施等部位要重点排查,切实查清楚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措施是否完善、安全设施是否配套、教育管理是否到位、专项治理是否落实,要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环节。重点部位要经常查、反复查,确保不留隐患、不余盲区。二是彻底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隐息坚决予以整改,要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紧盯不放、严格整改,建立清单、逐项销号。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严查学校是否真正整改、安全隐患是否消除、制度措施是否落实。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要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始终坚守工作岗位,全面掌握校园安全动态,修订完善校园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细化完善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发生突发事故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置。严格遵守紧急信息报送有关规定,明确信息报送责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坚持“先报事后报情”原则,初报时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通过口头报告,随后形成文字信息上报,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结果,不得隐瞒、迟报和漏报。因落实值班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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