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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100-103/2020-00202 | 发文字号 | 银教发〔2020〕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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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称 | 银川市教育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初中(初一初二)高中(高一高二)和职业学校学生返校复课有关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局),市属初高中和职业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2020〕81号),经市委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全市2020年春季学期初中(初一初二)高中(高一高二)和职业学校学生返校复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5月11日,初二高二年级、中职高三高二年级、宁夏幼专毕业年级(含中职)学生返校复课。
二、5月18日,初一高一年级、中职高一年级、宁夏幼专其他年级学生返校复课。
三、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 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初高中(含中职)学校开学复课工作方案》《银川市开学复课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方”责任清单(第三版)》,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学生健康。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