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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20-0051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0-09-09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09-09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 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 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校(含民办):

2020年9月是银川市第22个“民族团结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师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自治区、银川市总体部署,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9月

二、活动主题

“塞上儿女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以石榴籽课堂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以主题班会、故事分享等形式,深入开展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各族教师、学生、家长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

(二)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讲活动。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全过程,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师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两篇”文章,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浓厚的“人人愿为、时时能为、处处可为”的志愿服务氛围,为我市高标准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大考贡献积极力量。

(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各学校在活动月期间,结合学校实际,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深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幼儿园要把“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幼儿园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始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报道民族团结月活动,
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及时总结。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于9月27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图片发送至邮箱。


银川市教育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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