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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20-0059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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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1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名 称: | 关于举办银川市2020年幼儿园保育员培训班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市直属各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09]56号)的精神,根据《关于2020年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的请示》(银教发[2020]84号)的批复,经研究决定,由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与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合举办银川市2020年幼儿园保育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及意义
通过培训,更新保育员专业理念,增强职业认同感,提升师德素养,加强保育员专业知识技能的提升,使保育员系统地掌握现代儿童保健科学及儿童教育理论知识,并能根据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及保教工作的目标、原则、方法与要求,积极地、科学地开展各项保教工作,以此促进银川市保育员队伍的专业技能的提升,推进银川市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
二、培训形式
专题讲座、访名园现场教学、经验交流、主题讨论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1月23日—27日,其中23日上午报到,27日下午培训完离会,培训时间为5天。
地点: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银川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
参训学员于2020年11月23日早9:00——11:30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河酒店报到。学员可在银川市友爱公交车场乘601路公交车至滨河新区业勤街唐和路口下车,每40分钟发车一趟。首末班车时间为早7:00;晚18:30。
四、培训对象及人员分配
1.培训对象:银川市公办、民办幼儿园保育员。
2.人员分配:
五、经费支出
培训经费(含食宿费)由银川市教育局2020年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予以支付。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予以报销。
六、其他事宜
1.学员参加培训的学时由培训单位出具证明。
2.学员报到时,培训方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安排食宿,请携带洗漱用具。身体不适者请自行携带必备药品,并准备适宜运动的服装、鞋子。
3.各县(市)教体局,市直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此通知后,按照培训要求,认真选派参训教师。
4.联系人:马老师
注: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属各幼儿园务必于2020年11月19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发至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老师。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