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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20-0062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0-12-02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12-02
名 称:关于举办“弘扬传统文化,讴歌时代精神”优秀作品展演的通知

关于举办“弘扬传统文化,讴歌时代精神”优秀作品展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直属单位(含民办),局机关各科室、教育考试中心、市教科所、市师资培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展现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精神,歌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举办银川市第六届校园剧和银川市第十二届经典诵读优秀作品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传统文化,讴歌时代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4日下午14:40
   三、活动地点
   银川剧院
   四、展示内容
   详见附件1
   五、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教(体)局德育工作分管领导及德育工作负责人,各学校德育副校长,教师家长代表,机关各科室等。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单位要将此次展演活动,作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我市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水平。各学校的交通、食宿、展示设备等由派出单位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核报。
   2.加强宣传。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与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及其他媒体对接,加强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同时负责本次展演活动的全程直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注重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单位、银川艺术剧院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活动开展的各环节,严把安全关,做好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正常开展。
   4.保持秩序。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通知辖区参赛学校和学校代表按时参加,并将参会回执于12月2日前发至邮箱,各县(市)区教育局由、各直属单位于12月3日上午12点前在行政中心736办公室领取入场券(县区教育局派人统一领取)。展演现场保持安静,不随意走动,手机调至静音,14:30前进入会场。

附件:“弘扬传统文化,讴歌时代精神”优秀作品展演名单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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