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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20-0062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0-12-14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12-14
名 称:关于开展县(市)区教(体)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重点工作调研暨2020年度工作督导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县(市)区教(体)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重点工作调研暨2020年度工作督导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总结2020年度工作落实情况,谋划好2021年工作,经市教育工委、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区教(体)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2020年度工作进行调研督导考核(以下简称“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市教科所、市师资培训中心。
  三、考核内容
  县(市)区教(体)育局:详见《2020年度县(市)区教(体)育局考核评估细则》。
  直属学校:详见《2020年度银川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考核评估细则》。同时依据《关于开展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调研暨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银组通〔2020〕44号)对市教育系统市管干部进行考核。
  市教科所、师资培训中心考核细则及时间随后印发。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组长:王亚斌 市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
  副组长:市教育局及教育督导室县处级干部
  考核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调研考核分为两个组实地进行,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平时掌握、个别谈话、集体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第一组

带队领导:马小林  李素蓉  张建辉  时钦华

成员:高杰、潘雪、赖伟峰、刘璐、樊小雪、王岑、杜丽萍、李玲、杨浩、倪一凡、胡双琴

联络员:王岑
  考核单位: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教(体)育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时间由联络员与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商量确定)。
  第二组
  带队领导:王 琰  刘胜林  王少云  唐金茂
  成员:海保江、任媛媛、王思思、周磊、马薇、杨艳、马思远、郑媛、许阳、秦立国、曹辉、孙鹏
  联络员:郑媛
  考核单位:教科所、师资培训中心、二中、九中、唐中、实验小学、一幼、六中、高级中学、实验中学、北民大附中、二十四中、特殊教育中心、七幼、北师大银川学校幼儿园(具体时间由联络员与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商量确定)。
  五、考核方式
  县(市)区教(体)育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提问、实地查看等。县(市)区教(体)育局汇报会参加人员为:教育工委、教育局班子成员;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由教育工委书记进行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直属学校:
  1.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1)听取汇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对教育发展共同体的考核不再单独到各分校进行考核,各分校资料全部梳理汇总至总校,分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可参加教职工大会。(2)民主测评。对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市管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各校组织不低于全体在职在编教师(含分校)90%的教职工和两个班的学生家长参加学校满意度问卷测评(参与问卷测评的学生家长由考核组随机抽取后组织实施,家长通过微信群进行测评)。
  2.教职工大会结束后。(1)个别谈话。各学校(单位)准备4个谈话室,并提供教职工花名册4份;谈话对象由考核组现场确定。(2)查阅资料。各被考核学校需按照对应《考核细则》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供考核组查阅。(3)座谈提问。查阅资料过程中现场提问。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依据考核结果分别评为一、二、三等奖,作为2020年度县(市)区教(体)育局及直属学校(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另,有以下情况者,考核成绩予以降档:(1)违反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2)学校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监管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3)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4)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5)教职工或学生发生严重违法行为且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6)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本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学习考核细则,熟悉考核流程,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县(市)区教育局提交自查报告;直属学校提交自查报告、获奖情况登记表和创新工作成果申报目录及申报表;以上材料需报送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其中直属学校获奖、创新的证明材料只交纸质版不交电子版。
  2.加强联络。请各单位(学校)确定1名工作人员,主动与各考核组加强沟通联络,合理安排考核相关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3.严格制度。考核过程中全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学校)不打标语张挂横幅,不安排新闻报道,不安排宴请等。
 


中共银川市教育工作委员会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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