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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21-0013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1-05-25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5-25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现将《2021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4日


2021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基〔2021〕3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自主招生类型
    从2021年秋季起,全市普通高中民族班、实验班、艺术班、体育班、国际班等自主招生班按类别调整为自主招生一类、自主招生二类和自主招生三类。

自主招生一类:主要招收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自主招生二类:主要招收具有体育、艺术专长,符合体育、艺术学科发展方向的学生或组建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而招收的学生。

    自主招生三类:主要招收有意向在高中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
    二、自主招生的学校
    1.自主招生一类学校。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六中、银川九中、银川唐徕回民中学、宁夏大学附属中学。
    2.自主招生二类学校。
    艺术类:宁夏长庆高级中学、宁夏大学附属中学、银川市实验中学、银川高级中学、北民大附属中学。
    体育类:银川一中、银川九中、银川高级中学、宁夏长庆高级中学、宁夏大学附属中学。
    3.自主招生三类学校。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六中、银川九中、银川唐徕回民中学、北师大银川学校。
    三、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一类录取
    愿意参加自主招生一类录取的考生根据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的具体要求和本人意愿,在中考学业考试前统一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报名结束后,由高中学校组织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对于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与学校现场签定自主招生确认书。
    中考成绩发布后,各高中学校按照经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自主招生方案进行录取。其中,在银川市三区录取人数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自行确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录取名单及考生签定的自主招生确认书,被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严禁各高中学校以自主招生为名提前或私自组织文化课考试。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对各高中学校上报的录取名单审定后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公示,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高中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通过自主招生一类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
    2.自主招生二类录取
    愿意参加自主招生二类录取的考生根据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的具体要求和本人意愿,到高中学校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各招生学校按照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进行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一般不低于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录取结果在校内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高中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3.自主招生三类录取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三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教外〔2019〕82号),自主招生三类招生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自治区和银川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关规定,并在规定范围内确定招生方式,招收对象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审批规定的学生。严禁以自主招生三类名义招生的学生转入普通班学习。
    愿意报考自主招生三类录取的考生根据自主招生方案要求和本人意愿,到高中学校报名,由各招生学校按照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在校内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高中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主招生方案制定与审定
    5月29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依据自主招生的批复和规定,按照《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模板》的格式,分别填写上报本校各类自主招生方案,并将电子版发邮箱jyj_fanxiaoxue@163.com。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对各学校的招生方案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统一发布。
    第二阶段:考生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及资格审核
    1.自主招生一类
    6月10日-11日,愿意参加自主招生一类录取的考生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一种类型的报考志愿。报名结束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考生报考志愿名单反馈给各高中学校,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对于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与学校现场签署《参加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确认书》一式三份,考生自己保留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一份。
    2.自主招生二类和自主招生三类
    愿意报考自主招生二类和自主招生三类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正式发布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到具有自主招生二类和自主招生三类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报名,各高中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考生报名。
    第三阶段:自主招生录取
    1.自主招生一类
    7月12日,中考成绩发布后,各高中学校按照经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自主招生方案进行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13日,高中学校将录取名单及与考生签订的自主招生录取确认书纸质盖章上报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
    2.自主招生二类和自主招生三类
    具有自主招生二类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组织报名的考生进行特长测试;具有自主招生三类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根据招生方案和考生的报名情况,组织开展录取工作。
    第四阶段:录取与公示
    1.自主招生一类。7月13日,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依据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对各学校上报的录取名单逐一审核,审核结束后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公示正式录取名单,同时将名单反馈给各高中学校。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2.自主招生二类和自主招生三类。7月30日前,具有自主招生二类和自主招生三类自主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要将录取结果在校内张贴和学校网站公示。

第五阶段:发放录取通知书与注册学籍

自主招生录取批次中被自主招生一类录取的考生7月14日到高中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被自主招生二类和自主招生三类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到各高中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道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银川市三区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自觉接受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坚持阳光招生,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招生程序,所有招生方案、录取过程以及各类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示。要注重招生录取档案建设,做到录取工作符合规程,有理有据,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质询。
    (二)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基〔2021〕36号)规定的招生类型、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得提前到各初中学校进行摸底、宣传,不得私下承诺、误导和引诱学生报考,不得采取强迫、伪造录取文档等不正当手段招生。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宁教基〔2017〕32号)有关规定,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学生以“借读”名义在其他学校上学。
    (四)各学校负责人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与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签署《银川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承诺书》并切实履行承诺,市教育局将对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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