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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21-0022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1-06-23
责任部门: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发布日期:2021-06-23
名 称:关于“毕业季”、“升学季”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毕业季”、“升学季”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当前高考已经结束,中考即将来临,正值中考、高考招录关键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加强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涵养风清气正的环境,现将关于“毕业季”、“升学季”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宣传引导

各直属学校(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早告诫、早提醒、早纠正,严守纪律和规矩,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利用校宣传栏、校讯通、微博微信等媒介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引导教师发扬“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奉献精神,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职业操守,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引导毕业班学生及家长不举办“谢师宴”、“升学宴”等活动,配合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味上,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五个严禁”

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党员身份和教师身份的严肃性、廉洁性。要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学生家长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借升学、感谢等名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等;严禁以各类名义违规举办和接受“谢师宴”、“升学宴”;严禁公款或由学生家长报销有关教师的任何费用;严禁实施任何违反教育公平公正的利益输送。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作风转变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个严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加大查处力度。上述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曝光。

银川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51)12388

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6888694


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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