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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21-0022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1-06-08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6-08
名 称:关于开展银川市中小学教师创新素养教育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银川市中小学教师创新素养教育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创新素养教育能力,以适应新课程背景下教师日益增长的专业发展需要,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国培计划”安排和要求,现决定举办银川市中小学教师创新素养教育能力提升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坚持“学做合一”,注重资源整合,加强教学科研相统一,以案例为载体,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课堂,追求课堂教学的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注重校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知识,强化技能,激发教师的职业智慧,努力培养一批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的研究型、创新型教师。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中小学教师创新素养教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王亚斌  银川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胜林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少云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建辉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姜俐冰  银川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张  钏  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主任

       周  磊  银川市教育局教育一科科长

       潘  雪  银川市教育局教育二科科长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直属各学校校长、教科所全体教研员、培训中心全体教师。

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由张钏同志负责具体培训及相关工作。

三、培训安排

银川市中小学教师创新素养教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以遴选出的十二所试点学校为依托,采取由点及面、点面结合的形式,分三个模块完成。具体如下:

第一模块:集中培训

(一)校长创新素养教育管理能力提升培训

1.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1日全天

地点:银川九中高中部报告厅

2.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中小学校长

3.培训内容

(二)骨干教师创新素养教育能力提升培训
    1.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1日全天
    地点:银川九中阅海二中报告厅
    2.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中小学骨干教师
    3.培训内容

    (三)全市教研员创新素养教育能力提升培训
    (执行银川市教科所制定的具体培训方案)
    第二模块:试点学校教师创新素养能力提升校本培训(2020年底已启动)
     (一)小学组试点学校(4所)
    银川市实验小学(本部)  银川市永泰小学  银川阅海小学  银川市阅海第二小学
    主题:教师创新素养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活动(执行已审定的校本培训实施方案)
    (二)初中组试点学校(6所)
    银川市北塔中学  银川市阅海中学  银川市第六中学  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  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  

    银川市第十八中学
    主题:教师创新素养教学实践提升活动(执行已审定的校本培训实施方案)
    (三)高中组试点学校(2所)
    银川市实验中学  银川市高级中学
    主题:教师创新素养艺术社团教学(执行已审定的校本培训实施方案)
    第三模块:成果展示(六月底完成)
    1.组织课堂教学、社团活动观摩。
    2.征集创新素养教育成果论文,汇编成册,内部交流。
    3.召开全市中小学教师创新素养教育交流研讨会,推广经验。
    四、经费保障
    银川市中小学教师创新素养教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是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国培计划”项目之一。2020年11月,教育厅将135万元划拨到银川市教育局,做为该项目培训经费。其中,部分经费将根据十二个试点校及银川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培训需求分别下拨到各单位。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银川市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银财发[2020]11号)的有关规定。培训费含专家讲课费、食宿、往返交通,租车,培训资料等。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五、相关要求
    1.师资培训中心做好培训需求调查及分析,制定详细的集中培训工作计划,并选派教师协助各试点学校组织校本培训工作。
    2.各市县区要认真遴选参训学员,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培训纪律,按时完成培训作业。
    4.培训期间,严格按照银川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相关规定,做好参训人员的健康管理,落实好培训场地的消毒、通风及参训人员体温检测、应急处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5.各单位推荐学员必须通过防疫健康绿码,对高、中风险区14日内旅居史的人员,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情况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参加培训。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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