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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21-002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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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名 称: | 关于2021年银川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普通高中:
根据《关于做好银川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试测工作的通知》(银教办发〔2017〕135号)文件要求,银川市教育局将对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进行通用技术学科学业水平纸笔测试。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6月15日下午14:40—15:20(40分钟)
考试地点:各校自主安排
二、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试内容:通用技术必修《一》及必修《二》
考试形式:闭卷
三、考场要求
单人单桌并根据防疫要求设置桌间距,配备一名监考教师,黑板书写“举报监督电话:0951--5032906”
四、试卷命制及发放
试卷由银川市教科所统一命题,并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9点发送试卷电子版至县(市)区教研室及各直属学校。各单位应派专人负责试卷的接收、印制、装封、保管,务必保证当天下午考试的正常进行。
五、阅卷
考试结束后,试卷交由学校成立的“通用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核认定小组”进行阅卷。
六、成绩及相关材料上报
用Excel表格分列笔试、作品设计与制作、平时、总分的形式将认定的成绩上报至银川市教科所丁玉军老师处。
①笔试成绩分析报告
②作品设计与制作成绩认定小结。
七、成绩使用
上报的综合成绩是学校认定学生通用技术必修课程学分的唯一依据。
2.学校及教研部门通过成绩评估、卷面分析,研究通用技术学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留存成绩,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查。
八、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学校应成立“通用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核认定小组”。组长应由副校长或教务(教研)主任担任,严格执行考试程序,从组织上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接收电子试卷的邮箱应为非公众邮箱,请各高中学校于6月11日前报送接受试卷工作人员的信息,相关事宜请联系银川市教科所丁玉军老师。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