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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21-0023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1-06-22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6-22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单位(含民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全国、自治区和银川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15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坚决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为重点,坚持全面排查与督查检查相结合、自查自改与巡查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切实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安全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

组  长:银川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局局长、银川市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  王亚斌

副组长:银川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马小林

       银川市教育工委副书记  王琰

       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素蓉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胜林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少云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建辉

       银川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时钦华

       银川市教育督导室四级调研员  唐金茂

成  员:各县(市)区教(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三、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重点突出校舍及教学设施设备、校园安保、食堂食品及宿舍管理、燃气安全、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防汛、防溺水、集体活动、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情况;校园安全能力建设情况;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2.校园燃气隐患排查。学校是否定期组织对学校食堂燃气进行安全检查,燃气公司是否落实安全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
    3.学校食品与饮水卫生安全管理。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食堂证照是否齐全,场所、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厨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制度。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4.宿舍安全管理。宿舍安排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宿舍管理员配备和24小时在岗情况,宿舍值班、巡查、点名查铺落实情况。
    5.校园门卫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是否按照相关规定配齐专职保安员,保安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及校门口硬质防冲撞隔离设施。是否配齐安全防卫“八大件”,保安人员是否能够正确使用。是否组建由保安、在职教师及家长志愿者为主体的“护学岗”,是否落实上下学高峰执勤制度。
    6.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校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7.校车安全管理。是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8.安全教育课“五落实”。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暴力和欺凌、防重污染天气、防自然灾害、防用电事故、防踩踏、防性侵、防传染病、心理健康及生理健康等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开展安全演练情况。
    9.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
    10.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1.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的设置是否完善,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2.地质灾害与防汛。重点是房屋漏水、危墙、危厕等是否及时维修改造,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监督和防范措施。
    13.校舍、各项教学生活设施和特种设备安全。是否有新出现的危房,楼道各种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有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的措施;监控设施配备使用情况;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
    14.大型活动报批。学校、幼儿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是否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措施。大型活动是否落实报批制度,落实安全预案。
    15.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各县(市)区教育局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查和整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16.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是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是否在岗带班,值班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二)检查方式
    1.学校自查。6月22日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完成一次全面自查,并逐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明确隐患整改时间。
    2.县区普查。7月12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完成对所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普查,并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时间。
    3.市级抽查。市教育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随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此次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大检查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狠抓落实,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要建立安全大检查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倒查制和检查责任追究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全面检查,整治隐患。各单位组织检查要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档登记,跟踪整改;要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发现的进行非法违法经营活动的民办教育机构,要一律停办取缔。
    3.突出重点,从严督查。督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和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果断采取停课另行安置的措施,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不积极、检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等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对由此造成事故的要严惩重处。


银川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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