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03/2021-0036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09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通知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热烈庆祝第37个教师节,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根据教育部、自治区《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工委决定在全市举办“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为教师亮灯
二、活动时间
9月9日—10日
三、活动方式
在全市地标性建筑楼体电子屏、核心商区电子屏、各级各类校园电子屏以及电视台、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屏滚动播放教师节庆祝标语和宣传海报。
四、亮灯主题词
1.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
2.老师,您好!
3.教师节快乐!
4.老师,您辛苦了!
5.各单位,各县区、学校可结合地域特点和教师节活动自行创意主题词,要求内容积极向上,弘扬当代教师精神。
五、任务分工
1.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网信局:在行政中心1号楼电子显示屏为教师“亮灯”;
2.市交通运输局:在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屏为教师“亮灯”;
3.市商务局:在核心商圈户外及商铺电子屏为教师“亮灯”;
4.市政管理局:于19:30—21:00,在全市地标性建筑楼体电子屏为教师“亮灯”;
5.各县(市)区:在各营业网点、社区等各类电子屏为教师“亮灯”;
6.各县(市)区教育工委:在各级各类校园电子屏为教师“亮灯”。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工委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庆祝第37个教师节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及各级各类学校为教师“亮灯”。
2.本活动遵循公益性原则,号召各单位、各行业支持教育,感恩教师,积极无偿自愿参加(“为教师亮灯”参考素材,可登录“银川文明网”首页点击“银川公益广告资源库”下载)。
3.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工委于9月11日18点前将“为教师亮灯”活动图片发送至邮箱。
中共银川市委宣传部 中共银川市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