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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987/2022-0025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2-04-28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04-28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市区教(体)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根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为严防严控我市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食源性疾病发生,有效提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五一”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15日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

三、工作重点

1.查看供餐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查看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供餐的情况。

3.查看从业人员是否全部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4.查看晨检制度和着装是否干净整洁。

5.查看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保管是否规范。

6.查看食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定。

7.查看有无使用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马铃薯及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情况。

8.查看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有序,周边是否存在潜在污染源。

9.查看是否具有防尘、防鼠、防虫、防蝇等措施及消杀器(药)具,消杀药品是否专人保管。

10.查看后厨各操作间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备。

11.查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是否到位。

12.查看刀案是否实施色标管理,盛装食品半成品、成品的器具是否从颜色和形状上进行区分。

13.查看冷藏设备能否满足日常需求,能否做到生熟、荤素、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食品盛放是否加盖或覆膜。

14.查看食品添加剂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使用亚硝酸盐的情况。

15.查看餐饮具消毒和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16.查看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

17.查看存在隔餐供应的情况,餐厨垃圾是否做到定点回收。

18.查看“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是否到位。

19.查看从业人员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是否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体)育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本着对师生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牵头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属地管理,强化监管力度。各县(市)区教(体)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快推进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程实时展示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主动向公众展示食品原料追溯、人员健康管理、加工操作过程等信息。

(三)加强资料收集,及时报送。请各县(市)区教(体)育局于每日18点前报当日检查情况报教育局;于5月15日前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书面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教育局教育二科。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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