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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987/2022-0033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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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
名 称: |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银川市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信发〔2022〕38号),定于5月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就开展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条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在全教育系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 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四、开活动内容
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条例》宣传系列活动,引导局机关和各学校(单位)认真对《条例》宣传月活动进行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学《条例》、用《条例》、宣传《条例》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一)推动一次《条例》全方位宣讲。各学校(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专题讲座、教职工大会等,同步启动《条例》宣传教育等活动。以领导干部带头学、集中宣讲学、座谈研讨学、专题讲座学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重点从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查询评价、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进行安排,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要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深刻领悟《条例》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组织一次《条例》进学校宣传活动。结合“八五”普法,推进《条例》宣传的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一次《条例》进学校宣传活动,在校园里,充分利用公示栏、宣传展板和户外LED大屏、楼宇电子屏等宣传载体,广泛刊播《条例》宣传标语,扩大《条例》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媒体开设网上专题专栏,及时转载中央主流媒体刊发的系列评论言论,及时报道本地本校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有力举措,充分展示学习成果和贯彻落实《条例》的典型经验、亮点做法,迅速在全市教育系统上下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组织一次《条例》全覆盖知识竞赛。围绕《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各学校(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加国家信访局举办的《条例》线上主题知识竞赛,并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提高公众知晓度,扩大宣传效果。
(四)开展一次全流程贯通“解难题”活动。各学校(单位)要加强源头预防,积极化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依规解决群众诉求,因策施策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多措并举为群众纾解心结,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从而推动教育系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组织领导。各学校(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确保《条例》宣传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家长及教师关切的方方面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研究谋划,周密部署实施,推动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学校(单位)要充分调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平台力量,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举办群众参与度广、接受度高的活动,扩大宣传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 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行动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推进行动的重要抓手和强大推力,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三)强化舆情管控。要紧扣宣传月活动主题,凝聚形成做好信访工作正能量。要做好舆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处置好本校本单位负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将《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有关会议议题,进一步从思想上把握信访工作的最新具体要求,及时跟踪报道和宣传学习贯彻的重要举措。
(四)认真做好总结。各学校(单位)要做好宣传月活动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收集活动资料,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将《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6月1日之前报市教育局督查督办科。
银川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