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987/2022-0044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2-06-22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06-22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自评自纠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自评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市直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2年是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巩固银川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坚持常态化创建,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主体作用,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查缺补漏,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城市聚合力添动力。现将自查自评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对照《2022年银川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实地测评工作手册》中大、中、小学校及周边的实地测评标准(详见附件),组织辖区内高校、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此项仅测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创城工作的前置项)等所有实地测评点位自行组织开展自评自测。

二、时间安排

自评自纠工作自2022年7月开始至本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实地测评结束。实行测评结果月报制,于每月底前将本月自评自纠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三区教育局需汇总辖区梳理辖区所有区属和辖区属点位情况,市直属各中小学直接报送市教育局。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测评情况、对照测评标准逐项梳理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开展自评自纠是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学校要以自评自纠工作为契机,认真研究梳理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地测评标准,对照实地测评标准,逐项落实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各测评点位深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文明校园创建水平。

(二)强化督查。市、县(市、区)文明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专项督导组会不定期对各级各类学校文明城市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虚假整改的学校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各单位(学校)要全面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向家长、学生及时宣传普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营造教育系统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及家长对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及学校教育等工作的满意度。


银川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