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987/2023-0016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3-04-10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4-10
名 称: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塞上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塞上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党委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论新战略新举措,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才聚宁夏1134行动”、银川市“人才兴市30条”,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才奖励工作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塞上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决定开展第四批“塞上名师”推荐工作,现将银川市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标准择优选拔、坚持业绩和贡献相结合原则,选树一批“师德优秀有风范、业绩突出有建树、师生认可有基础、群众赞许有口碑”的名师,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助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成立组织

成立自治区“塞上名师”(银川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高小军  银川市教育局  局  长

副组长:

李金鹏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晓玲  银川市教育工委  副书记

李晓强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级调研员

徐少辉  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  副局长

成  员:

马思远  银川市教育局人事科 科  长

张晓萌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科长

徐  媛  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人才开发科科长

蒋  薇  银川市教育局人事科 副科长

各学段各学科评审专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教育局人事科,吴晓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推荐范围及数量

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 在职在岗教师、教科研机构的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经逐级推荐确定3名银川市候选人。具体名额:各县(市)区推荐1名,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推荐1名,各直属学校(含集团)、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

四、推荐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教龄15年以上且为高级技术职务。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认真履行教学和教科研岗位职责义务,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专任教师课时量不低于规定标准(职业院校教师课时量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

3.积极推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示范引领作用突出;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三全”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6.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已获得自治区“塞上英才”“政府特殊津贴”“塞上名家系列”、特级教师及相当层次或高于以上层次奖励的;

2.担任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4.近5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5.严重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6.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推荐申报情形的。

五、推荐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塞上名师的推荐条件组织申报,经综合评议和领导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提名推荐。

1.县区(单位)审核。各县(市)区教(体)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认真核实申报人的参评条件,采取个别谈话、业绩考察等方式,重点考核提名人选的师德表现、履职情况、育人效果、工作实绩等,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附件3)。

2.联合推荐。各县(市)区教(体)育局会同本级党委人才办、人社局研究提名,并经县级公示无异议后,将提名人选报银川市教育局。

3.市级选拔。市教育局会同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采取审阅材料、课堂教学、面试答辩、酝酿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确定提名推荐对象。经市级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六、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要成立“塞上名师”推荐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深入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单位)要将推荐名额向一线教师倾斜,各县区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和教科研机构推荐人选,切实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2.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将业绩和贡献作为衡量标准,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严格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确保推荐对象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3.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要确保所有申报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取消其推荐资格及下一届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务必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4)1套(纸质版经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及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征求意见表(附件3)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以标书形式装订成册,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