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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9-00196 | 发布日期: | 201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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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教育督导室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9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市级复评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 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督导〔2018〕5 号)的文件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工作要点的要求,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各县(市)区2019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线上督导评估的督评情况进行市级复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及方式
复评工作将继续使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实施线上评估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对各县(市)区督评情况进行全面复核。
二、评估工作安排
本次复评工作于2019年5月7日-22日进行。
(一)网上审核。5月7日-10日,21日-22日进行网上评估与资料审核。
(二)实地核查。5月13日-20日进行实地核查,每个县(市)区抽查4所幼儿园。
三、评估工作人员
组长:马小林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员:唐金茂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调研员
张惠芝 银川市第一幼儿园副园长
金桂玲 原银川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谢 萍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樊小雪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赵 丽 银川市第五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王 凯 兴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张淑芳 银川市第三幼儿园保教主任
田晓红 金凤区回民幼儿园荣锦分园副园长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评估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客观原则,认真做好线上评估、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工作。按时参加评估工作,在评估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请假。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评估组成员不接受各幼儿园安排就餐和宴请、拒绝各种赠送礼品等。
附件:幼儿园办园行为线上督导评估市级复评日程安排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幼儿园办园行为线上督导评估市级复评日程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复评的幼儿园 |
5月13日
| 9:00-5:30 | 银川市第四幼儿园 银川东晨第二幼儿园 银川市兴庆区前程幼儿园 银川市兴庆区爱依宝兴庆府幼儿园 |
5月14日
| 9:00-5:30 | 银川市金分区民生·爱依宝幼儿园 金凤区锦绣幼儿园 金凤区小龙人幼儿园 金凤区颐和幼儿园 |
5月15日
| 9:00-5:30 | 银川市西夏区花瓣里幼儿园 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小蓝天幼儿园 银川市西夏区海贝尚智幼儿园 银川市芦花洲幼儿园 |
5月16日
| 9:00-5:30 | 永宁县望远镇安贝儿幼儿园 永宁县闽宁镇幼儿园 永宁县祥和名邸幼儿园 永宁县望远镇第二幼儿园 |
5月17日
| 9:00-5:30 | 贺兰县金色童年幼儿园 贺兰县智慧安鑫幼儿园 贺兰县立岗镇幼儿园 贺兰县金太阳幼儿园 |
5月20日
| 9:00-5:30 | 灵武市启阳幼儿园 灵武市花畔里幼儿园 灵武市白土岗中心幼儿园 灵武市华庭幼儿园 |
抄送:市教育局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5月5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