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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20-00579 发布日期:2020-09-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名 称:关于开展学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市(区)属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宁政教督办〔2020〕14号)精神,现就开展学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督导内容
    重点督导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及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情况。
    二、督导方式
    (一)各县(市)区组织对本级督导部门挂牌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逐校落实防控方案。督导检查的日程由各县(市)区安排。
    (二)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市督导室挂牌的学校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日程附后。
    三、督导人员
    组长:马小林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员:唐金茂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调研员
         谢  萍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刘  峰  原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卢  伟  原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调研员
         马西林  原银川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吴建春  原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校长
         王玉山  银川市阅海中学副校长
         杨泽庭  原银川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科科长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做实做好本次专项督导工作,边查边改,切实把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市(区)属各学校要提前进行自查,边查边改,把各项防控要求落到实处,为学生和家长创造安心安全的学习环境。
    (三)督导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到进入学校要佩戴口罩、测温、登记并洗手,坚决不搞特殊化。
    (四)督导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于2020年9月29日上午将专项督导报告报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区)属学校上报自查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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