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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8-89955 发布日期:2018-09-27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关于举办银川市第三十二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银川市第三十二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中学、区属有关中学及民办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7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08)73号)精神。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根据银川市教育局2018年学校体育工作安排,定于2018年10月下旬,在贺兰山体育场举办银川市第三十二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各校积极准备,届时参加比赛。

  附件:1.银川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银川市中学生运动会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体育旅游局

  2018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2018年10月下旬

  二、竞赛地点:银川市贺兰山体育场

  三、主办单位: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体育旅游局

  四、参加单位:两县三区教育局、灵武市教育局的有关中学、局直各中学、区属有关中学及有关民办中学

  五、参加办法

  1.凡身体健康、学习努力、遵守纪律的在籍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重读生、补习生、借读生均不能参加比赛)。

  2.竞赛分组:高中为甲组、初中为乙组。

  3.限报人数:每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每组可报16人(男、女各8人)

  4.2018年中学生田径运动会采用网上报名,请各单位登录网址(http://www.softmay.com/ydh.ht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

  六、竞赛项目

  男子甲、乙组(各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甲组栏高91.4厘米、栏间距9.14米、乙组栏高91.4厘米、栏间距8.7米)、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铅球(甲组5公斤、乙组4公斤)、三级跳远。

  女子甲、乙组(各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甲组栏高76.2厘米、栏间距8.5米、乙组栏高76.2厘米、栏间距8米)、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铅球(甲组4公斤、乙组3公斤)、三级跳远。

  七、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最新田径规则。

  2.限报项目: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可兼报接力。

  3.各竞赛项目根据人数决定赛次,每次均按成绩录取。

  八、计分办法

  1.各单项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若运动员只有六人,或不足六人者取前三名,按7、5、4、计分,只有三人取一名,按7分计分,三人以下不再比赛。

  2.接力项目:按所取名次加倍得分。

  3.破自治区纪录加10分,破市纪录加5分。

  4.团体总分:各学校高中组和初中组各组总分不作总和,分别单独计分。各组总分高者名次列前,若遇计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单项中获第一名。

  (1)团体:高中组奖励前六名初中组奖励前八名设道德风尚奖十个

  (2)个人奖励前三名九、参赛资格1.甲组为高中学生,年龄规定: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2.乙组为初中学生,年龄规定: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运动员须带身份证参赛,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其它

  1.各参赛学校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网页报名单打印(含裁判员名单)加盖学校公章,送市教育局教育教育处,过期不予编排(如有虚报,取消团体总分名次,并通报批评)。

  2.各校报裁判2名。

  3.各代表队在运动会期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4.参赛队员需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5.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6.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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