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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8-93911 | 发布日期: | 2018-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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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名 称: | 关于申报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学校”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市属民办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及市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现就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学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各县(市)区已确定为县级安全管理规范化学校,且授牌满一年的中小学、幼儿园。
2.尚未申报的市直属学校(含民办)。二、时间安排市教育局计划在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遴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宁教体卫办〔2015〕100号)文件要求,将已确定为县级安全管理规范化学校资格满一年,且不超过符合条件的县级规范化学校总数的40%比例的学校,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县级命名规范化学校文件附后)教育管理处(736室)。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为确保“整体推进、全面达标”“计划方向不偏、质量不减“的目标。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要以本次考核验收工作为契机,认真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细则》进行自查,切实提高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实效性。
3.完善台账、迎检验收。接受验收的学校台账资料要严格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细则进行分类逐条整理,每一项考核指标的得分点都要有相对应的台帐资料进行佐证(可以是文字形式,也可以是图像形式);学校总结汇报除纸质材料(一式5份)外,有条件的可制作成PPT。
附件:1.银川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学校建设考核验收申请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管理规范化考核评估细则(幼儿园使用)
3.银川市中小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文档
银川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