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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7-21126 发布日期:2017-08-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杨丽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小学生课余素质教育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银川市小学生在校时间为6小时,下午放学时间为16:30,与家长下班时间有时差,如何解决课余2小时是您所关注的问题。根据您所提案内容,我们做了详细的调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教育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财政保障机制。根据学生人数和教育服务项目,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计编制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计划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建立教育公共服务机构名录。根据教育公共服务类别,对具备服务资质的机构进行登记备案,通过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的形式,签订服务合同。

  二、开展以培养学生创新素养为主的实践教育

  承担教育公共服务的机构要以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等为主要内容,通过聘请科学家、运动员、艺术家等给学生现身说法,激发学生对艺术和科学的兴趣。授课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艺术和科学专业素养,也可以聘请少年宫、科技馆、体校的教师及教练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和比赛,给小学生提供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通过学校和社区的活动,提高孩子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养。

  三、建立教育公共服务检查评估制度

  为确保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工作的实效,要建立检查评估制度。每学期至少有一次以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由财政、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的专项检查评估,从课程设置、活动实效、资金使用、家长满意度等方面评估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工作的效益。对评估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不合格的服务机构要淘汰。同时,广泛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结合实际开展具有学校特色的素质课程,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

  

银川市教育局

2017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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