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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7-25234 发布日期:2017-09-11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2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27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外来务工人员逐年增加。为更好地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我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银川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71所,其中小学207所,初中3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7所,完全中学12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242008人,其中小学生167635人,初中生74373人。小学阶段随迁子女49123人,占小学在校生的29.3%;初中阶段随迁子女21735人,占初中在校生的29.2%。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全纳原则,保障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我市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落实“两个全部纳入”(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精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各县(市)区教育局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相对就近、合理调剂为原则,小学招生以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地为主要调配依据,初中招生采取对口直升和相对就近调配方法,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相对就近入学,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对于符合条件并要求转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监护人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务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局核查后,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将学生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近年来随迁子女入学率为100%。

  二是实行混合编班,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严禁各校设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和快慢班,严禁将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区别对待,必须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统一安排活动,并根据随迁子女个体实际情况,完善教育管理办法,促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对随迁子女与城镇户籍学生一视同仁,使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与随迁子女家庭建立联系,及时了解家长的生存状况、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真正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得来、适应快、学得好。

  三是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为外来务工人员减轻家庭负担。落实《银川市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银川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分类督导评估细则(试行)》,对全市申报的258所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最终评估认定了226所,其中134所被认定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对13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年每生800-1500元的标准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对评估晋级的116所幼儿园给予5万元—20万元的晋级奖励,对银川市第四幼儿园、金凤区回民幼儿园给予帮扶民办园奖励,共计1484.625万元。每年设立100万元教师专项培训费,依托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开办银川市幼儿园园长、保教主任高级研修班。依托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全区幼教领域的办学优势,利用集团化运营的模式,创办了阅海一幼、阅海二幼两所公有民办幼儿园。通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育保教质量,有效地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阶段就学减轻家庭负担。

  四是制定优惠招生政策,提高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入学率。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凡在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参加我市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深化中考录取方式改革,将中考招生分为自主招生、指标到校、择优录取三个录取批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参加各个录取批次的录取。积极做好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进入职业学校就读。

  五是科学制定学校规划,保障随迁子女就近入学。我市制定《银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将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要求城乡建设按照下列原则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每一万居住人口区域内设立十二个班级规模的幼儿园一所;每一万居住人口区域内设立二十四个班级规模的小学一所;每二万居住人口区域内设立三十六个班级规模的中学一所。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生均用地定额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幼儿园每生用地不少于十五平方米;完全小学每生用地不少于二十三平方米;初级中学每生用地不少于三十平方米;高级中学每生用地不少于三十五平方米。规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时,应当适当预留发展余地。寄宿制学校以及因用地形状不规则而无法满足总平面布局要求的学校,应当适当增加用地面积。

  六是完善教职工编制统筹机制,缓解教职工编制不足问题。为保障教学需求,对义务教育类学校实行编制满额核定、经费全额保障。一是由市教育局牵头,尽快开展全市人口流入与生源增长情况调查分析,摸清一定时期内从市域外、全区范围内、自治区外人口汇聚银川所带来的生源变化。二是由市编办牵头,争取自治区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动态增加银川教师编制。首先要实现全市范围内二县一市与三区教师编制的动态调整,其次实现全区范围内其他四个地级市、南部山区与首府银川教师编制的动态调整。三是注重挖掘,提高编制使用效率。结合行业、综合改革,适当、逐步收回个别系统部分空编,用以置换教职工编制。

  对非义务教育类学校采取“核定部分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牵头,财政、编办、人社等部门配合,研究形成具体意见。选择以宁夏幼师等急需增编学校为试点,根据缺编情况先核定教职工员额,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员缺额问题。后期,根据试点经验,在全市非义务教育类学校逐步推行。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银川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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