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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8-90121 发布日期:2018-09-11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关于加强幼儿及青少年性教育进一步预防性侵》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关于加强幼儿及青少年性教育进一步预防性侵》的答复

农工党银川市委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及青少年性教育进一步预防性侵》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防性侵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涉及教育、管理、应对处理的各个环节。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我们高度重视,重点关注,有责任、有义务加强预防性侵犯教育、从严管控教职工队伍、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舆论氛围,切实预防学校性侵犯案件的发生,确保教育系统的和谐、平安和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成立工作组织。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管理处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各学校相应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班主任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落实及相关工作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教育列为“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重点学习,重点宣传、重点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法》《国旗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在宣传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及部分任课教师为组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校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以班主任为骨干,以学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联系,在当地法治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治教育工作。二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充分发挥校广播站、简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高度重视还体现在将形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纳入学生的常规教育中,通过道德与法治课、升旗仪式、班队会、演讲比赛等形式,有针对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识,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学校还努力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三位一体德育模式,使学校、家庭、社区形成教育合力,为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全面落实“意见”

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8号)要求,我们市、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都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公安、团委和妇联,定期开展防性侵教育活动,定期深入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定期分析形势,及时讨论研究、安排部署,每次安全工作会议都将防止性侵教育和加强师风师德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强调。我们还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规范和引导机制,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为此,银川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银川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档案,建立健全教职工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加大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

四、加强日常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校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男教师单独约见女学生、女幼儿。强化学校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

五、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运用校园广播、手机短信、电子屏幕、校园板报等媒体普及有关知识。

六、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各级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加强对边远地区、山区学校、教学点的排查,切实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人。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报警并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七、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配备专人看管,女生宿舍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让进入女生宿舍。学生临时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学校请假并电话告知家长,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和家长沟通了解掌握情况。

八、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严把入口关,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担任教职员工。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九、密切保持家校联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妇联组织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学校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与社区家长学校密切联系,构筑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的保护网络。

十、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建立了中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将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教育部门和学校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予以安排。对性侵学生者,各地依法严惩。

十一、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定期分析学校及周边安全形势,掌握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民办学校、城乡结合部学校、寄宿制学校内部及周边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对少年儿童性侵犯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犯在校女学生案件。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感谢贵委员会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对我市教育的继续关心支持,为银川教育的发展献言献策。

银川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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