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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8-90169 发布日期:2018-09-27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7号提案《关于完善我市婴幼儿健康安全成长体系》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7号提案《关于完善我市婴幼儿健康安全成长体系》的答复

  洪凤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婴幼儿健康安全成长体系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卫计委主办,市教育局协办。市教育局在接到委员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办理过程中,约见了提案的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快公办幼儿建设,扩大现有公办幼儿园容量

  近年来,银川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县市区政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银川市新建小区配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制度,将学校及幼儿园的建设纳入两级政府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落实。先后组织编制了《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3-2020)》、《银川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等相关规划文本,市人大修订出台了《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2013年11月1日施行),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生均用地标准,保护了教育用地,为学校及幼儿园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幼儿园发展的意见》中,对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也进行了明确,为幼儿园建设及管理提供了支持。2012年至今,银川市已投资近3亿元,在全市建设了26所公有民办幼儿园,但公办幼儿园增加有限,主要是公办幼儿园教师的投入严重不足,宏观政策方面存在缺失,导致银川市公办园的比例相对较低。目前,银川市所属的公办园办学规模已达到设计的极限,且建设时对班级数及班额有明确的要求,扩大现有公办幼儿园容量的建议无法实现。

  二、加强监管,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1、严格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严格依法监管。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大民办幼儿园监管力度,对持有办园许可证但条件较差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通过“规范一批、取缔一批、建设一批”等措施,努力加以规范。

  2、创新幼儿园办园模式。实施示范园托管和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发展战略。采取“示范园+薄弱园”等办园模式,建立捆绑式的发展关系,实现公办、民办幼儿园同步推进,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3、强化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要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保教结合,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坚决防止“小学化”、“保姆式”、“看护式”教育模式和倾向。

  4、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机制,切实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安、卫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银川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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