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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9-00331 发布日期:2019-10-11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答复

尊敬的陈奋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是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校园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是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使用来源不明、过期的食品及原料,严禁供应低质、劣质食堂饭菜。三是强化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蝇、防虫和防鼠工作,严防集中用餐食品安全风险。

二、建立学校、幼儿园餐饮服务联合监管机制

每学期,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等内容进行专项督查,一旦发现问题隐患,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我们还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城管、卫计等部门,适时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对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户、流动商贩进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向学生销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二是完善隐患排查及信息上报制度,学校、幼儿园每天对食品安全进行巡查,对食品安全隐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三是要严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对于因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我们将严肃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银川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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