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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9-00335 发布日期:2019-10-11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4号提案《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4号提案《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答复

白燕、马少云、程文才、杨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教育局承办(市财政局、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联合办理)。市教育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教育二科潘雪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陈艳菊副市长王亚斌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银川市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通过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等,有力促进了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民办学校已成为我市教育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市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301所,在校生8.14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282所,在园幼儿5.88万人;民办中小学19所,在校生2.26万人。同时,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的教育培训机构1066

当前,随着我市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步凸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民办教育结构与全市教育发展不相适应。存在民办学校发展结构不合理问题。尤其表现在学前教育方面,民办幼儿园占我市民办学校总数的93.6%,占我市幼儿园总数的84%。今年完成自治区政府提出的公办园占比48%的任务非常艰巨。二是民办教育监管机制不健全。我市民办教育体量大,办学类别多,而我市民办教育的政策及监管机制还相对滞后,尤其表现在收费、招生的监管方面,致使出现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违规办学、违规收取赞助费、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等情况。2018年,我市三所民办初中学校因违规收取赞助费等问题,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给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教训极其深刻。三是民办学校办学不规范。教育是一项公益事业,但随着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举办者办学理念过于市场化,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干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引发民办教育出现一系列问题。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保障我市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一、抓好统筹发展

(一)做好统筹规划。结合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自治区《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民办学校纳入教育整体规划,科学规划民办学校规模、层次和类别。

(二)调整结构布局。按照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做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发展。当前,我市的结构布局的重点问题在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的结构布局重点在三区。我市三区公办园占比仅为7.4%(三区共有各类幼儿园203所)。下一步,我们将在完善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实施今年计划建设的11所公办幼儿园,并争取更多公办园建设项目。同时,研究制定“公有民办”幼儿园调整发展方案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方案,加快发展普惠幼儿园,尽最大努力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比例要求(50%和80%)。

(三)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深化“首都带首府·首府带县乡”京银教育合作模式,巩固扩大“优质学校+薄弱学校”发展共同体、“城市学校+农村学校”校际发展合作体成果,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包括公民办之间)的办学差距,下大力气提高公办学校办学质量,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四)加强党的建设。把党建工作纳入民办学校章程建设、年检环节和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指导民办学校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等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二、完善配套政策

(一)完善招生政策。制定《银川市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办法》,在民办初中招生中实行百分之百电脑派位。同时,将中考招生“指标到校”比例向不挑选生源的薄弱初中学校倾斜。

(二)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制定《银川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工作方案》,出台《银川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建章立制,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的监管。

(三)建立学费调整机制。建立民办学校学费动态调整机制,针对民办学校反映学费标准低的问题,按程序逐步调整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启动对民办学校生均培养成本监审工作,科学测算民办学校生均培养成本,合理核定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

三、强化监管和治理

(一)规范指导。指导民办学校建立完善办学章程和管理制度,依法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并充分发挥作用,严格落实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及资产管理制度。

(二)加强监督。强化督导问责,推进我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将民办中小学校全部纳入督学责任区监督范围,实行“挂牌”督导,做到防微杜渐。进一步健全市、县两级民办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整治民办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维护办学秩序。建立民办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举报机制,开通市、县两级举报电话,及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化整治。2018年排查整治1746家校外培训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推广民办教育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健全县(市)区联合执法机制,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切实保障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四)严格执法。2017年,我市针对外国语实验小学、宁夏岳麓高级中学、银川滨河新区小孔明学校、永宁文昌中学等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2018年,我市针对外国语、景博、英才三所民办学校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今后,我市将对民办学校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切实营造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良好环境。


 

 

                                                     银川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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