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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9-00383 发布日期:2019-10-09
发布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教育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办学前教育发展》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办学前教育发展》的答复

杨金忠、孙凤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教育局承办。市教育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教育二科潘雪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陈艳菊副市长王亚斌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将“公办幼儿园增量扩容工程”纳入银川市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工程,印发了《银川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川市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民生领域十大惠民工程工作方案》,聚焦入园难问题,从新建并新开设开办公办幼儿园、回收公有民办幼儿园转办公办幼儿园、通过回收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办公办幼儿园三个方面入手,切实落实国家5080工作目标任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银川市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年底,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范围内共开设幼儿园347所,在园人数为83098人;公办幼儿园(含行业部门办园7所)61所,在园人数18371人,占比为17.58%、22.11%;民办幼儿园286所,在园人数64727人,占比分别为82.42%、77.89%。其中,市辖三区共开办幼儿园203所,在园人数51334个;公办幼儿园(含行业部门办园)15所,在园人数7388人,占比分别为7.39 %、14.39%。

二、公办幼儿园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公办幼儿园发展资金投入不足。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中需要回购的幼儿园资金投入巨大。其中涉及土地出让金退补资金缺口巨大,急需配套专项资金。

(二)关于公办园教师编制问题。回收公办幼儿园面临急需解决一部分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同时公办园数量激增,急需建立公办园管理团队和教师培养机制。按照“5080计划”公办园建设目标,急需区市编制部门提前做好编制规划,做好人员储备。

三、下一步工作

(一)逐年增建公办幼儿园,切实担负起政府兴办教育的主体责任

应充分发挥政府在学前教育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实施开展将现有公有民办幼儿园回收政策,将公有民办幼儿园的产权移交辖区政府管理,办成公办幼儿园。加大建设力度,对政府收储的城市各类用地(含房屋)进行逐块排查论证,优先保障2019-2020年城市老城区范围内的幼儿园建设的专项教育用地供给,规划土地部门要适当放宽规划及土地供给条件,确保2020年在城市核心区范围内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

(二)研究出台幼儿园专项教师编制配备政策,增加幼儿教师专项编制

建议自治区编制部门对幼儿园的编制给予划拨,市、县区两级政府要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的补充,要优先确保银川市三区新开设公办幼儿园对教师编制的需求。同时对于编制缺口问题,建议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外聘人员同工同酬政策进行人员补充。研究出台《公办幼儿园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并统一所有公办幼儿园外聘人员聘用程序及工资标准,为公办幼儿园选聘编制外教师提供政策支持,尽可能提高工资标准,力争实现同工同酬,扩大公办幼儿园用人的自主权。

(三)完善政策,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实效

制定出台《城市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等政策,从立法层面规定配套幼儿园与配套楼盘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明确规定配套幼儿园应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同时明确将此类幼儿园办成公办园和委托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明确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需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将配建配套幼儿园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附加条件,配套幼儿园属国有公共教育资产,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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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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