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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8-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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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银川市教育局 | 解读单位: | 银川市教育局 |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在普通高中阶段,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银川市直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2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500元。可在高中学校申请。
2.国家免学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3.银川市直属普通高中三区农村户籍免学费
在银川市本级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农村户籍学生,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普通高中学生学费标准减免。
4.银川市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免学费免住宿费
不限户籍,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父母一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在本市范围内高中就读的所有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可申请免学费、免住宿费。
注:所有免学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以上政策,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到银川市高中学校申请。
5.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6.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政策咨询: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