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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8-93970 | 发布日期: | 2018-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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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名 称: | 关于公布2018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经研究,现就我区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有关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195分,艺术类170分,理工类110分,经济管理类105分,法学类160分,教育学类为150分,农学类140分,医学类130 分。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40分。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
高中起点升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25分。
录取时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各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规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