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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4/2019-0009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2019-07-17
责任部门: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9-07-17
名 称: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银川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银川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银川市规上企业

研发费用后补助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相关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鼓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银党办〔2019〕10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银川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银川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型企业资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2018年研发费用投入额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含1%)以上。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进入“银川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科技创新研发费用管理”平台(已注册信息的企业可直接登录),按要求填写《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后完成申报;

2、初审。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初审;

3、审定。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结果进行审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科技型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2018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1010表)。

四、申报时间

1、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至7月31日,申请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视同放弃;

2、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于2019年8月12日前将经核实的申请通过申报系统提交至我局。

五、相关要求

1、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我局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给予科研诚信惩戒;

2、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认真核实;

3、本次后补助申报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在核实申报材料时要做到“不见面”审核,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韩明泽,王瑞智,6888734 ,688873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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