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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4/2017-41073 发布日期:2017-09-21
发布机构: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科技局
名 称:银川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银川市科学技术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2016年末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处、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知识产权和工业科技处,内设机构同上年一致。2016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行政人员18人,工勤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0165月全部交社保。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科技发展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银川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制定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措施和各类科技计划。 

  (二)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拟订本部门管理的科技经费预算、决算方案,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研究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并指导、监督实施;制定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及社团组织的准入条件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规划、指导、协调银川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各类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研究提出科研条件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银川市科技创新奖评审、表彰的组织工作,组织申报自治区、国家科学技术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六)组织开展产学研结合的相关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承担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 

  (七)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信息化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知识产权战略并监督实施;拟订银川市专利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依法调解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组织推动专利技术实施和引进、运用工作。 

  (十)负责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涉外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科技合作、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等工作。 

  (十二)引导支持科技人员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实体的职责;征集、开发科技类创业项目的职责。 

  二、决算编报构成 

      全部数据为本单位数据 

  三、银川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本次公开表格共8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详见附表。    

  四、银川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共计收入6520.15万元,支出6641.83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1386.78万元,收支结余1265.10万元。2015年决算收入数6504.71万元相比,收入增加了15.44万元。增加0.2%。支出数与20155439.12万元相比,支出数增加了1202.71万元。增加22%。 

  (二)2016年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共计收入652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8.05万元,占99%。其他收入12.1万元,1%(其中市组织部拨来纳米技术项目经费40000元,占33%。“三区”人才专项经费(董学礼)20000元,占17%。机关工委拨来党建经费1000元,占0.8%。自治区拨来知识产权试点专项工作经费50000元,占41%。人才专项经费10000元,占7.2 

  (三)2016年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合计664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1万元,项目支出6297.62万元。比2015年支出合计5446.60万元增加了1195.23万元,上升了22%。其中基本支出423.96万元,比2015年减少了79.75万元,下降了19%。项目支出5022.64万元,比2015年增加1274.98万元,上升了25%。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508.0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6504.70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3.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634.08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数5439.12万元,增加了1194.96万元,上升了2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64.06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余1238.03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66万元,项目支出6292.42万元。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5万元。 

  (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5.28万元,主要是20164月公车改革,单位原有2辆公车收回;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主要是接待外地来我局调研考察人员共计337人次。 

  (八)2016年本单位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九)2016年其他需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基本支出344.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19万元(基本工资63.09万元,津贴补贴52.02万元,奖金56.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06万元,离退休费71.57万元,医疗费1.91万元,住房公积金14.31万元,采暖补贴10.09万元,其他对个人的补贴0.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1.02万元(办公费4.29万元,印刷费0.32万元,邮电费1.35万元,手续物业费0.13万元,差旅费1.08万元,维护费0.8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劳务费0.59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1.5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15万元)。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 

  全年资本性支出50730元,当年增加固定资产50730元,原因是2016年改善办公条件,购置了3台台式电脑,4台笔记本电脑 ,并为办公室购置了一部传真机,添置了一组书柜及一套沙发。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全部资产1389.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6.74万元,固定资产72.54万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减少57.67万元,主要是单位公车改革2辆公车收回。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在银川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双创”方略,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持续加大科技投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1通过科技与金融结合,引导企业和全社会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投入。 

  经过积极争取,20165月,我市已经正式被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批准为“第二批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以此为契机,我市大力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入融合。以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加撬动R&DGDP比重的大幅提升。一是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科技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简称宁科贷),银川市财政共投入资金500万元,自治区风险补偿资金按11比例给予配套500万元,通过区市联动,放大510倍达5000万元-1亿元资金整体规模的银行信贷。2016年推荐9家企业发放贷款1880万元,累计放款5880万元。二是启动实施 “银川市科技创新发展投资基金”。通过引导基金撬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专项用于我市各类企业科技创新。三是实施“银川市科技研发基金”项目。首期安排500万元,与银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的500万元共1000万元,撬动宁夏银行放大5-10倍资金倍数,贷款额度达到1亿元,切实解决企业研发投入缺资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政策引导计划项目。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农业新品种、新肥料、新药品等继续实施奖励性补贴。2016年已经认定项目17项,兑现奖励340万元。五是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的补助政策。六是大力推行科技创新券补贴政策。2016年开展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实验室使用费、检验检测费、知识产权代理费以购买服务的50%给予补贴。七是加大发明专利奖励力度。对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大户进行奖励。凡是在1年内取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20件、30件、40件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6万元和56万元奖励。八是加大科技创新奖励力度。2016年,我市对2014-2015年期间产生的科技成果、创新型企业和产学研合作项目开展了科学技术创新特别奖、产学研合作奖和科学技术成果奖三个奖项的评审,23个项目共奖励144万元。全市科技创新政策支持体系日趋完善,形成科技政策和资金组合拳,有力支持全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2)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以科技创新、产业链创新为突破,着力加强全市现代纺织、智慧城市、新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等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通过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平台建设立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风险补偿贷款等形式加大支持力度,共推荐8家企业参加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评选工作。兑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性补助7家,210万元。大力开展中小型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培育工作。2016经自治区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53家,目前我市有自治区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占全区50% 

  3)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2016年,银川市有效发明专利1097件,占全区1680件的65.3%。银川市万人拥有发明专利量5.07件,是全区万人拥有发明专利量2.51件的2倍。全市企业以生物发酵、生物制药、机械制造、优势特色农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为重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产生了一大批专利技术,形成了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银川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在12家企业正式启动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20165月获批“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城市”,以专利质押融资解决专利优势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4)协调推进中科院银川中心工作,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育成。 

  20164月,组织召开了银川中心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了资金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等,确定银川中心科技合作项目建设、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解决企业科技需求、科技企业孵化五大重点任务,切实提高银川中心成果产出和资金使用效益。为了促进中科院科技成果在银川转移转化在全市征集各类科技需求项目120多个。与中科院各研究所对接,通过撮合,已促成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与宁夏银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银川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开展《电力电子磁性元件智能设计分析》研究;10家企业亟需解决的技术难题与中科院研究所进行了对接解决;与地方优势企业共建了“环境检测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投入运行。 

  5)组建科技社会组织促进科技资源共享。 

  2016年,我市引导成立了银川市科技创新协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联盟两个科技社会化组织。协会由企业自办、自管,科技部门指导协调,建立开放、合作、共享、互利的企业创新新模式。协会不收会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运行经费问题。协会将围绕政策咨询、项目申报、培训创业、资源共享、平台服务五大中心任务全面促进企业创新文化建设和创新水平提升,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5.28万元,主要是20164月公车改革,单位原有2辆公车收回;一辆划拨给机关事务局,一辆拍卖处置了。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主要是接待外地来我局调研考察人员共计337人次。 

  六、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我单位2016年无因公出国()团组数及人数  

  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我单位2016年因公车改革,拍卖、调出车辆2辆,共计金额627387。单位现在无公务用车,也无保留公务用车。    

  八、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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