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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2018-10-15
来源: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单位:银川市科技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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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宁政发〔2016〕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5〕8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管理,提高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管理的效率,有效发挥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的作用,结合我区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发展现状,我厅起草拟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一、《办法》的主要内容

1.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主要支持方式及目的?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旨在针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通过创新后补助、科技金融、技术示范推广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

2.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如何管理?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按照专项类别采取竞争评审和补助补偿两种方式管理。

(1)竞争评审类专项需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的方式来确定立项项目。

(2)补助补偿类专项对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直接予以支持。

3.竞争评审和补助补偿类专项的支持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1)竞争评审类专项需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的方式来确定。此类专项主要支持部门、行业及企业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对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开展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等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支持基层单位开展具有导向作用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支持基层单位开展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单位公共服务领域转化应用等。

(2)补助补偿类专项对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直接予以支持。此类专项主要用于落实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促进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承接、引进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使用银行贷款、科技项目无担保贷款等所发生的利息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科技保险等费用补助及金融机构风险补偿等。

4.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专项如何申报?申报中需注意哪些问题?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专项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管理信息系统与宁夏政务服务网项目信息互通共享。涉及国家技术保密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及自治区科技厅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强保密管理。

5.补助补偿类专项是否需要专家评审?支持标准如何确定?

补助补偿类专项不进行评审,其支持标准和条件按其相应专项管理办法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如专项管理办法中设立部门联席制度,按照部门联席制度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审核,结果需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定。

6.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实施期满后,如何进行验收评价?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竞争评审类专项验收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补助补偿类专项不作验收,项目执行两年后进行绩效评价,作为项目后续支持的参考。

二、申报流程

按照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各类专项年度通知要求,参照各专项管理办法及申报条件,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专项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0951—5032628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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