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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7/2017-6713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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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4-2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17-04-26 |
名 称: | 银川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5日市委常委会及林业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假期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局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通过开展大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各公园、风景区游览游艺设施、船只等隐患排查情况;
(二)湖泊、湿地等水面管理情况;
(三)各公园、风景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四)安全警示标示、车辆分流标示等设立情况;
(五)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设置情况;
(六)森林防火设施配置情况以及火灾扑救预案制定情况;
(七)气、电、煤等使用情况以及车辆使用、维护情况;
(八)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脚手架、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使用情况以及施工地点四周的警示标示设置情况等;
(九)各公园、风景区食品经营户经营资质及食品安全情况;
(十)有害生物防治药品的规范使用及安全保存情况;
(十一)假期值班安排以及值班电话和预警电话公示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自查。各单位积极主动进行自查自纠,查问题,找隐患,落实整改。
(二)拉网式督查。森林公安分局和园林监察大队联合组成工作组,对局属各单位进行拉网式督查,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整改到位。
四、检查时间
4月26日—5月4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动员、部署、检查工作。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要重视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规范培训,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站所、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明确责任,抓好整改。督查工作组要创新督查方式,多采用不定点、不定时随机抽查的方式,确保各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在实处。要突出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于游艺游览设施出现问题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将相关设备进行封闭,待隐患排除后再向游客开放,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督查工作全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签字认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倒查原因,追究责任。
(三)领导带班,快速反应。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对经营建设现场的巡查,规范一线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违章行为。要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
银川市林业局
2017年4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