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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7/2018-4529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8-06-28
责任部门:银川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8-06-28
名 称:银川市林业局关于上报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银川市林业局关于上报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根据银政办发【2018】10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呈上。 

    

  附件:银川市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银川市林业局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2018102号)文件的要求,持续做好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落实政府办公《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我局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我局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信息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为达到政务公开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真实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公开事项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杜绝半公开或假公开。 

  (三)有利监督原则公开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凡符合政务公开规定的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公开,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组织领导 

  成立银川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志鑫 

  副组长:吴立伟、钟建元 

  成  员:燕成章、马静、张舵、刘涛、杨晓艳、岳少莉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落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调度、协调局各科室做好各项相关工作,负责每月及时将信息公开在局相关网站,并做好及时解释有关政策规定工作 

   四、政务公开内容 

  (一)部门的职能、领导分工直属单位 

  (二)部门文件; 

  (三)政策解读; 

  (四)热点回应 

  (五)重大项目 

  (六)重点工作 

  )重要会议; 

  (八)应急管理 

  (九)议案建议提案 

  规划计划 

  十一财政资金 

  (十二)人事信息; 

  (十三)“双随机一公开”; 

  (十四)新闻发布会。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 

  按照“因地制宜、务实创新、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适合在全局公开的内容,如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情况等采取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如主要职责、内设及所属机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依据、资格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采取会议、网站、公开栏、宣传材料、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一)通过银川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本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进行公开; 

  (二)印发文件、通报、简报等进行公开; 

   (三)设置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四)召开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民主生活会进行公开; 

  (五)其他公开方式进行公开。 

  六、公开的程序 

  本局拟公开政务事项,由相关业务科室制作出公开文本样,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批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应方式正式公开。 

  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报政务信息公开办备案并说明理由。已公开事项发生变更、撤销或终止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以保证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七、政务公开的时限 

  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按照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分类做好公开工作,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 

  (一)长期公开内容:银川市林业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工作目标、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作风建设意见、行政许可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长期公开。长期公开事项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 

  (二)定期公开内容:行政工作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工作情况以及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事项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三)即时公开内容:局系统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如来信来访处理情况、服务群众办实事、解决民生问题等情况即时公开事项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局政务公开内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以及经请示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答复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凡与行政发展密切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均属于公开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银川市林业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切实做好本系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的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为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不达标的科室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于当年评优评先挂钩。 

  (四)扎实推进五公开。在机关办文、办会过程中扎实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局机关各科室在拟制公文时,应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书面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送局政务公开办(局办公室)审查。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 

  (五)强化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局机关各科室是市林业局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科室做好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随文一并报批。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媒体发布。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涉事责任科室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林业局系统重大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市林业局相关科室是回应主体。涉及多个科室的政务舆情,相关科室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局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及时公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释疑解惑。 

  )加强平台建设。将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公开平台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等政民互动功能。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林业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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