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宁绿办发〔2018〕1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2020年城乡生态绿化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银党办〔2018〕41号)的任务指标。通过现场验收及档案查阅的方式,全面核实今年春季各县(市)区造林任务完成的面积、造林株数和成活率,综合评价今年林业建设的成效。
二、验收领导小组
验收领导小组由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组长由市林业局长陈志鑫担任。
三、资料准备及上报
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抓紧时间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后,于7月1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至市林业局。要求自查报告内容全面、数字详实,并附上造林作业设计、实施方案、自查报告和小班图(表)等。同时,内业资料要整理规范,各类资料齐全,以便随时接受检查。
四、检查验收时间
暂定于7月中旬进行检查验收,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自查报告模板
银川市林业局
2018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沈海,5034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