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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7/2019-0008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9-04-21
责任部门:创城办 发布日期:2019-04-21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研读,按照要求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查整改工作,以高标准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2019年4月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有力落实反馈问题整改,提高各单位重视程度,切实发现我局实地检查点存在问题,提升创城工作质量,达到人人都是城市建设者和管理者,人人参与创城的工作目标。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结合问责、干部任用调整、绩效考评挂钩等监督方式,突出工作实效、责任到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细化统筹、创新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高标准完成整改创建任务,现制定我局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一)局督导检查组:

组  长:闻连利

副组长:钟建元  李保国  裴仙娥

(二)下设两个小组:

1.第一督查组:

组  长:闻连利

副组长:裴仙娥

成  员:夏晓莉  杨常宝  岳玲  徐雪茹  党永东  庞亚平

联络员:孔宇祥  陈丽红  杨秋荔  范宁楠  赵晓莹  许蓓  陈香玉 施艳萍  张  艳

负责对绿化一处、中山公园、海宝公园、唐徕公园、宁园管理所、森林公园等6家责任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第二督查组:

组  长:钟建元

副组长:李保国

成  员:夏兴雷 张敬云  王东  霍汝政  潘存宝  王蕾 马海瑞

联络员:姚加佳  刘媛媛  朱敏  方明  何艳玲  李小娟  

田春霞  兰粉香  白璐  罗颖

负责对绿化二处、西夏公园、览山公园、绿化养护管理站、园林规划设计院、有害生物检疫检验站森林公安分局等7家责任单位及西夏广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督查形式

(一)单位自查。由局属各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对本单位所管辖区域进行全方位、多点位、常态化自查,不断完善自查整改清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建立完善自查问题、整改清单、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销号,并将各类清单定期上报局督查组备案。各单位自查工作4-6月每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7月-10月每2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11-12月每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各类专项自查视园林行业季节需要按时开展。

(二)结对互查由局督查工作组牵头,组织局属各单位之间积极开展相互督查工作,在督查中相互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各组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督查组,局督查组汇总后视情况予以通报。互相督查频次由局督查组视工作情况研究安排。

互查工作结对安排:

1.绿化一处——绿化二处;

2.中山公园——森林公园;

3.宁园——海宝公园;

4.唐徕公园——养护站;

5.西夏公园——览山公园:

6.规划院——检疫站——森林公安分局。

(三)巡回督查由局督查组下设的两个督查组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对所负责单位创建整改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回督查。每次督查将存在问题及时书面通报基层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

三、督查内容

1.主要包括根据责任细化分工完成创城工作指标情况;完成目标任务整改并建立台账逐个销号情况;是否按节点、计划及时推进;总结创城整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推广等。

2.各单位创城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对各类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既定已整改问题是否存在反复;任务目标及复查整改到位情况等。

四、督查及点评方式

1.督查方式。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掌握各责任单位、责任人推动创建工作开展进度、效果和持续推进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

2.点评方式采取公开点评和现场点评的“双点评”方式。公开点评即对责任单位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通报或信息通报形式在系统内公开点评;现场点评即在督查工作现场当场点评。

五、督查措施

1.落实责任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检查各有单位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创建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完成时限,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找准问题,及时整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现场督促指正,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在创建工作中,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4.协调整改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积极报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六、督查要求

1.及时准确发现并解决问题对督查中反映出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慢,质量不好,效果不明显,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人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站位不高,作风不实等现象,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及时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限期整改效果,适时予以情况通报。

2.严肃创建责任追究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履行、拖延履行等过失行为,及时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督查组有权向局纪检组提出问责建议,有权向局党组提出干部调整建议

3.模拟实测进行督查今年6月份和11月份,市督查测评组将严格按照中央文明办测评指标体系和考核程序、方式,进行我市创城工作模拟自测。我局督查组在此期间也将积极配合,对标督查,以找准差距,总结经验,积极完善整改,中央文明办创城复检和正式验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4.保证督查力量为了切实保障督查组顺利开展督查工作,机关各科室必须全力配合,保证局督查组抽调联络员按时参加督查工作,确保督查时效性。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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