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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7/2017-66972 发布日期:2017-08-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林业局
名 称: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唐亚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原金凤区园林局院子裸露空地建设城市小微公园的建议》收悉。该建议案由市林业局承办。市林业局在接到代表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2017年6月25日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指定由我局园林建设科张舵同志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7月12日与提建议的代表进行了电话沟通,并于8月4日约见了提建议的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政府刘战武副秘书长和市林业局陈志鑫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了解,该地块已列入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目前金凤区已引入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建设,该集团公司已按照银川市总体规划,正在制定详细开发建设方案,不能用于小微公园建设。

联系人及电话:张舵     13895005828

 

 

 

                       银川市林业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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