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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7/2018-81937 | 发布日期: | 2018-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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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林业局园林建设科 |
名 称: |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号关于《关于实施盈南村等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
刘学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实施盈南村等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议》的建议收悉。银川市林业局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局建设科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银川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盈南村改造项目范围为银川市现状水源保护地,经与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衔接,该处地段结合盈南村改造,将对部分水源保护地进行调整迁出,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按照银川市总体工作部署,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地块,将纳入市本级园林绿化项目分年度逐年实施;未调整为建设用地的地块,将按照林地实施绿化种植。
同时,由我局申请的国家、自治区绿化专项经费为造林专项补助,仅可用于林地绿化种植,实施的地块用地属性也必须是农业用地类型里的林地。为此,为不与盈南村改造项目冲突,我局将积极申请对未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地块申请造林补助资金。
因我局建议办理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未能取得当面向您汇报的机会,只能将先行答复的初步意见书面转至您秘书手中,但您未予回复,特此将答复意见正式回复。
银川市林业局
2018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张舵,503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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