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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7/2020-00189 发布日期:2020-10-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姚加佳 5012852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202010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银川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园林管理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银川“一高三化”进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园林管理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园林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主任由市园林管理局安委办主任兼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局属单位,局机各科室负责人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增强从根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学习阶段局党组、局属各单位要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每年不少于2次;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学习教育情况列入年度效能考核安全生产方面内容。重点推动阶段局安委办分级分批组织各基层单位安全监管干部和园林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深入人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完善提升阶段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利用LED屏幕、报刊亭、展板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曝光违规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放松的社会氛围。

落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激励性约束“四个体系”,提高防风险、治隐患的能力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完善制度阶段2020年底前全市各类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全面落实阶段督促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督促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应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巩固提升阶段督促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用好安全生产费用。2022年底前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园林建设科配合局安委会办公室做好以上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严把安全管理,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底前,做好农药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出入库登记、残留药液回收、废弃物处理、防火防盗等相关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完成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等工作。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底前,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局安委办要不定期督促、检查和通报,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底前,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照实施方案检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性成果。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管理能力、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底前,完成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要重点检查管护绿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是否违规用火;是否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电器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列明隐患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销号。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底前,要针对突出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消除风险隐患,重点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治理。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底前,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形成好的经验做法,建立本系统内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严格特种设备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底前,重点公园游乐设施、公园专用机动车辆、园林养护特种车辆(车载气瓶)等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状况明”。大型游乐设施需检验合格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设备运营期间至少有1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必须进行试运行检查、乘客束缚装置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如实记录;必须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营救设备和急救物品,每台设备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在重大节庆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对每台大型游乐设施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公园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车辆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标志,并在有效期内,车辆安全装置必须完好并定期开展自行检查维护。园林养护特种车辆(车载气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改装、充装,定期检查车载气瓶超期未检、设备老化等问题。局属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明确隐患治理方案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底,局属各单位,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保持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底前,全面总结局属各单位特种设备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六)公共体育场所及体育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公园广场公共体育场所和群众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工作。排查整改阶段,2020年底前,重点对公共体育设施、各类健身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风险点进行专项排查。公共体育场馆必须保证结构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开展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综合演练,针对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实行“四清扫三消毒”制度,做好来馆人员测温及信息登记。公共体育设施必须保证完好、可正常使用,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群众体育活动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用电安全。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底前,聚焦公园广场公共体育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重点环节,逐项梳理排查出在政策、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和隐患问题,紧密联系体育主管部门,争取支持,及时作出工作安排,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落实,不断夯实园林系统在体育活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底,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提高市民健康运动、绿色生活指数。

四、进度安排

202010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10召开园林系统安全生产会议,全面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

(二)排查整治202011月至12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本单位和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家指导服务、借鉴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法规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资料上报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局安委办及时上报各类资料:

(一)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于20201030日前上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于20201115日前上报;

(二)工作月报局属各单位每月2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工作信息进行上报;

(三)整治季报局属各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本季度整治情况进行上报;

(四)工作年报局属各单位分别于20201115日前和20211115日前将当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上报;

(五)三年总结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告202295日前上报。

六、保障措施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工作部署要求上来,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局安委办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更完善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由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局属各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统筹本单位专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各项专项整治任务落地。

完善机制,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切实把专项整治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局属各单位一方面要建立重大问题隐患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档立册,逐项销号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党纪政纪进行惩处。另方面要坚持突出问题治理与制度措施完善并举,深入分析问题隐患产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补充完善具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着力构建并落实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问题隐患清单化管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改进方式,强化监管强化监管和跟踪踪问效,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安委组织人员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安委要加强对局各单位安全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效。要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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