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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7/2018-81969 | 发布日期: | 2018-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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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绿化管理科 |
名 称: | 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市直各部门) |
银川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各责任单位:
今年,国家住建部将对2015年前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复查,其中银川市在复查之列。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函》(宁建函〔2018〕208号)精神,为全面做好银川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要将涉及本单位的具体指标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采取强力有效措施,保证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位并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为推进迎检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函》(宁建函〔2018〕208号)和《银川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任务分解表》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指标任务及要求(详见附件2),对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指标,只对2017年度开展工作及指标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对未达到标准的指标,需对3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做数据对比、分析原因和情况说明,各单位自查报告需于9月25日前报送市林业局(电子版发送至ylc_6086530@163.com),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档案备查(时间另行通知)。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此次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附件:1.《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 复查工作的函》(宁建函〔2018〕208号)
2.银川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任务分解表(市直各部门)
联系人:朱启敏 60865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