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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5/2018-1221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03-21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委 发布日期:2018-03-21
名 称: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关于 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 工作机制的通知

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关于 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委(局)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经市民委(宗教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委(局)党组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分工

     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马元文联系指导市民委(宗教局)机关党支部,委(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王连丛联系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党支部,委(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强娟联系指导市海宝塔寺管理所党支部。

二、主要任务

1、参加组织生活。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在所联系党支部做一次党课宣讲。

2、加强工作指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性深入所联系党支部进行调研走访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党建工作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推动创先争优。班子成员要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在“五个好”规范化机关党支部创建的基础上,开展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具体要求

  1、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积极指导协助所联系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

  2、被联系党支部要每月向联系领导汇报一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指导意见,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

3、班子成员如因工作调整调离岗位,要及时变更联系领导,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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