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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5/2018-8100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12-19
责任部门:市民委 发布日期:2018-12-19
名 称: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  

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经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市委统战部、市民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524日至525,为期两天。

二、参加人员

(一)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常务副市长杨有贤;

(二)市人大、政协分管领导;

(三)市委统战部、市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各县(市)区委统战部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

三、有关事项

每个县(市)区拟定3个观摩点,各观摩点简介(300字以内)于52318:00以传真或邮件方式报市民委民族科请参会人员于524日上午08:30前在市行政中心东门集中乘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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