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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5/2016-00416 发布日期:2016-09-20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民委
名 称: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成立于1984年,隶属于银川市宗教局领导,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是集宗教事务管理、文物保护、旅游接待服务三位一体的职能机构。根据银机编发[2006]97号文件精神,主要职责为:负责海宝塔寺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受市宗教局委托,负责海宝塔寺僧侣和各重大宗教活动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与海宝塔寺相关的各类文物资料;承担市民族宗教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决算编报构成 

  管理所核定编制人数13人,现有在职职工11人,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所长兼任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内设办公室、旅游接待部和安全保卫部3个部室。 

  我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支票主要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基本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主要为文物保护项目支出。依据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2015年海宝塔寺管理所预算收入为236.9万元,支出269.4万元,收支结余28.7万元。2015年核定本单位项目收入74.3万元,支出111.7万元,收支结余2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67.4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余28.7万元。2015年度资产总计232.5万元,负债总计6.6万元,资产总计225.8,其中固定资产总计190万元,当年增加固定资产1.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8万元。 

  二、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度收入236.9万元,支出269.4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8.7。 

  (二)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海宝塔寺管理所收入合计2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9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 

  (三)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海宝塔寺管理所支出合计2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6万元,项目支出111.7万元。 

  (四)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海宝塔寺管理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9万元,支出267.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8.7万元。 

  (五)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海宝塔寺管理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万元,项目支出111.7万元。 

  (六)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海宝塔寺管理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5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4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0.8万元。 

  (七)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海宝塔寺管理所“三公”经费支出1.8万元。 

  四、名词解释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4、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5、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6、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7、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8、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9、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1、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12、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3、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4、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6、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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