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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5/2017-00868 发布日期:2017-02-06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委
名 称: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批复2017年银川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是依照事业机关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经市编办核定,行政编制13名,实有在岗人员11名。 

  (一)主要职能 

   主要承担宗教旅游接待工作。 

  (二)机构设置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系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旅游接待部、安全保卫部。 

  (三)人员情况 

  2017年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1人。 

  (四)车辆情况 

  2017年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实有公务用车1辆。 

  二、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7年预算总收入298.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2.7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一年度预算总收入相比,增加了84.13万元,增加率为3.92%上年结转”105.7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7年度预算总支出298.4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上一年度预算总支出相比,增加了84.13万元,增加率为3.92%。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调增、医疗保险基数调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收入。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支出分类:人员经费”104.79万元,与上一年度预算数相比,增加了17.4万元,增加率为2.24%;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调增、医疗保险基数调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收入。公用经费”17.98万元,与上一年度预算数相比减少了0.76万元,减少率为0.4%。减少原因主要是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的支出减少。 

  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70205博物馆——专业业务费”40万元,用于春季绿化、印刷景区门票、文物保护、聘用长期用工及公岗人员工资。 

  “2070205博物馆——海宝塔维修维护水电费项目”15万元。用于寺院、办公场所及僧人生活区水、电等维护。 

  “2070205博物馆——安防设施维修维护费项目”10万元。用于安防设施维修维护。 

  “2070205博物馆——盂兰盆法会项目”5万元。用于佛教界规模较大一年一次的盛会盂兰盆法会活动经费。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实有在职职工11人,公务用车共1辆,与2016年相比无变动。2017年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其中: 

  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无车辆购置计划,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车辆维护运行费预算4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预算公开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因本单位不涉及该项业务,本表无数据。

    2、关于政府采购安排: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三)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九)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二)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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